郴州宜章县50吨吊车出租安全技术要求 (1).起重吊装有下述情况之一时 , 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: a.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,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体,及斜拉斜吊等; b .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,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,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、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; c.**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,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; d.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; e.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。 (2).司机操作时,应遵守下述要求: a.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住器停车 ; b.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、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; c.吊运时,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,吊臂下不得有人 ; d.设备搬运机工作时,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; e.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,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起吊后,再平稳地吊运 ; f.无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机 , 吊钩在**工作位置时 , 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; g.起重机工作时,臂架、吊具辅具、钢丝绳、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**小距离不应小于表二的规定; h.流动式起重机 , 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、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;